相师[重生]_第15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52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说着,凌广源站起身,接起了那不依不挠的电话,果然电话的另一头很快传来了老板娘的怒吼。

    ??凌广源唯唯诺诺地点头称是,好一会儿才哄得老板娘挂掉电话,然后独自走到门口,开门关门,脚步声逐渐远去。

    ??云景一边回忆着刚才与凌广源的谈话,一边起身走到那烧开的水壶前,手还没碰到水壶,云景便感觉到了一股阴冷的阴气在滚烫的开水内飘飘渺渺。

    ??云景握住了水壶的手柄,将水壶的盖子打开,沸腾的白雾从水壶内喷涌出来,一个半透明小女孩的头颅,它看起来生前年约三四岁,脸肉嘟嘟的,在白雾之中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??在云景平静目光的注视下,小女孩姣好可爱的脸一点一点地腐烂,皮肉从她的脸上剥下,露出了森森的白骨。

    ??至始至终,小女孩的脸上都保持着天真的笑容,笑盈盈地注视着云景。

    ??云景也这样注视着她,直到小女孩完全消失不见,云景才收回目光,将水壶内的沸腾的水全部倒掉。

    ??才刚弄完,房门的门铃声又一次响起,云景打开门,便见老板娘正站在门外,看到云景为他开门,老板娘眼睛一亮:“你说的,陪聊一小时。”

    ??“请进。”云景说着,错身让开一条道来。

    ??里头的墨菲斯一直戴着口罩和帽子,在室外还能凑合,进入室内只觉得憋得慌,见凌广源走了,他便将帽子和口罩给摘了,没想到老板娘又上来,无奈之下,墨菲斯只好重新将帽子戴上,帽檐压得低低的,只勉强露出下半张脸,坐在椅子上侧头看进来的老板娘。

    ??老板娘看着墨菲斯下半张脸的线条,吞了一口口水。

    ??云景坐回到墨菲斯的身边,老板娘坐在了刚刚凌广源的坐的位置上,不等云景和墨菲斯提问,老板娘便主动问道:“看你们两个年纪不大,交了女朋友没啊?姐姐可以帮你们介绍几个,全都是美女,保管又漂亮又体贴~”

    ??“我们不是来相亲的。”云景直言道,“我们只对这个宾馆感兴趣。”

    ??“年轻人正是最年轻气盛的时候,你们两男的住一间,不觉得无趣吗?”老板娘不以为意,“之前有小年轻进来,可都是带着美女的,你想想,晚上发生了什么事,女孩子不禁吓,可不就是你们的好时机。”

    ??云景皱了皱眉头,沉默地看着老板娘。

    ??他虽然年纪不大,但气势却极强,面对老板娘这种人,云景都不用使用精神力,直接给她一种无形的震慑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??果然,老板娘被云景盯得有些发毛,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座位,面上装作不在意地道:“说吧,你们有什么想问的,我知道的,肯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。”

    ??云景也不客气,之前凌广源的沉默,将时间浪费了不少,这老板娘虽然不像凌广源那样,但扯皮能力太强,他必须掌控节奏:“之前在楼下的时候,听你说你是带着不少嫁妆嫁给凌广源的,那这广源宾馆,是你和凌广源共同建立起来的?”

    ??老板娘又扭动了一下身体,刚想开口,忽然不经意间,对上了墨菲斯的双眼。

    ??那双藏在帽檐下,隐藏在黑暗之中的紫色眼眸,老板娘与墨菲斯对视了一眼,整个人一懵,接下来的话就不自觉的脱口而出:“不是,凌广源开了广源宾馆后,我才和他认识的,那会儿他不像现在这样死气沉沉唯唯诺诺,看起来意气风发,虽然白手起家,但却有个男人的样子,让我很心动。

    ??“我家境虽然不错,但心高气傲,一直到三十多岁了,还没有嫁人,把我爸妈急的眼都红了。我虽然表面不在意,但内心其实也渴望能嫁个好男人。

    ??“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择偶标准太高,等过了三十,哪怕我家再有钱,那些优秀的男人也看不上我。

    ??“身边曾经和我从小一起长大,却不如我的人,都纷纷嫁人娶妻生子,她们明明自己嫁的也好不到哪去,却一个个都抱团在背后嘲笑我,说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女人。

    ??“我心中憋着一口气,发誓一定要找到比她们更好的男人。可惜随着我年龄越来越大,别说优秀的初婚同龄男人,连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二婚男人都抢手的要命。

    ??“虽然凌广源的家境不如我,但他年轻的时候高大英俊,眉目端正,广源宾馆生意不错,我很看好他,最后不顾爸妈的反对,嫁给了他这个二婚男,还把我爸妈从小留给我的那些资产都陪嫁过来。

    ??“结果没想到,他根本就是一个废物!一个大写的废物,连普通中年的农民都不如,早知如此,当初我宁可不嫁,单身一辈子,又何必被这么个垃圾拖累了一生!”

    ??“二婚男?”云景对老板娘那些姐妹恩怨不感兴趣,立刻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个词,“凌广源在和你结婚之前结过婚?”

    ??老板娘立刻道:“何止结过婚,还生了两个女儿,一个十二岁,一个三岁,不过在他三十岁生日之前,全都出了意外死了,还有他的父母,也都走了。坊间传闻凌广源命硬,天煞孤星,命中注定克父克母克妻克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